工信部、国家发改委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铁路局,联合印发重要规划
为推动新型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铁路局等七部门(以下简称七部门)近日联合印发《新型电池产业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为更好理解和贯彻落实《规划》,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。 一、《规划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? 新型电池是以新机理、新材料、新结构、新工艺为核心创新方向的高效电能存储与转化装置或系统,以锂电池、钠电池、液流电池等为代表,具有技术迭代快、应用范围广、辐射带动强的典型特征。加快新型电池产业发展,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、培育新质生产力,建设制造强国、能源强国、交通强国、数字中国的重要基础支撑。 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新型电池产业实现跨越发展,在产业规模、技术创新、产业链建设和全球影响力等方面取得历史性成就。一是产业规模稳步增长,我国新型电池产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大关,占据全球市场主要份额。二是技术迭代步伐加快,量产电池单体能量密度超过300Wh/kg,新型电池循环寿命最高超过12000次。先进电池系统集成技术广泛应用,大幅提升系统能量密度和空间利用率。全固态电池研发加速。三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不断增强,我国已建成涵盖材料、电池单体、系统集成、工艺装备、回收利用的完备产业体系,资源整合与市场响应能力显著提升。四是市场应用深度广度持续拓宽,新型电池大规模应用在移动智能终端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、电力储能、航空航天等领域。我国新型电池产业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、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,为推进实现“双碳”目标和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奠定坚实基础。 “十五五”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,是全面巩固我国新型电池产业全球竞争优势的战略机遇期。从国际看,围绕新型电池产业和技术发展,全球各国竞争不断加剧。从国内看,我国固态电池等前沿电池领域已形成扎实技术储备,人工智能等技术正加速赋能新型电池制造,产业数智化、绿色化、融合化升级动力充沛。同时,我国新型电池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,行业竞争秩序有待规范,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能力仍有不足,标准、知识产权等软实力建设与优势产业地位不相适应。为持续推动新型电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巩固产业发展优势,七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、广泛征集行业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发布《规划》。 二、《规划》的总体考虑是什么? 《规划》编制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: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。经过多年发展,我国新型电池产业已初步取得全球优势地位,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型电池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“新三样”产品和中国制造的崭新名片。面向“十五五”时期,《规划》以推动新型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,通过强化产业发展指引,破解产业原始创新能力不足、锂电池领域供需结构矛盾等突出问题。 二是注重创新引领和全链条发展。“十五五”时期,新型电池产业处于技术升级的关键窗口期,必须牢牢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战略机遇。《规划》聚焦关键共性技术、电池材料、制造设备、电池产品、系统集成等重点环节,系统部署创新发展的重点工作,明确提出产业数智化、绿色化、融合化、安全化升级的实施路径,并充分强调标准、检测认证和知识产权体系的支撑作用。 三是强化供需协调和应用拓展。新型电池市场空间大、产业前景好,既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,也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,避免大起大落。《规划》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,实现差异化、特色化发展,同时聚焦消费电子、新型储能、电动交通工具等多领域加快拓展应用,推动供需有效协同。相关部门也将持续完善行业治理体系,落实产能预警调控,产品质量监督,规范价格竞争等工作,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。 四是强化国际国内协同发展。强化全球新能源市场需求与地缘环境分析研判。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,指导企业多元有序开展对外投资。《规划》在指导国内新型电池产业创新升级发展的同时,将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列为重点任务,引导企业有序“走出去”,打造开放合作高地。 三、《规划》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是什么? (一)关于总体要求 《规划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,统筹发展与安全,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加快构建创新引领、安全高效、韧性强健,智能绿色的新型电池产业体系,推动技术创新水平、产品附加值、企业竞争能力、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全面跃升,为发展新质生产力、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。 (二)关于发展目标 《规划》提出,到2030年,我国新型电池产业规模实现稳步增长。全链条创新能力持续增强,先进电极材料、新型电解质、高端辅材等取得新突破,新体系电池研发